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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小企业如何避免薪酬人性化变为人情化

    经理沙龙——经理论坛
    作者:南京猎头
    出处:南京猎头网
    发布日期:2010-1-22 16:45:00

    记者:中小企业以灵活机动在市场上占领了一席之地,在薪酬的确定上也非常灵活,但容易陷入老板独权及其基于"人情"而非"人性"的原则制定薪酬。他们应该如何避免这种人性化薪酬变相为人情化薪酬?

      苏海南:第一,老板要树立平等协商的意识,这是企业家良心和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也是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潮流。第二,劳资双方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劳资双方必须要协商,要广泛征求职工的意见。小企业随着经营效益的变化如果要调整薪酬制度和具体发放水平等等,老板不能单方面说了算,应该把相关的决策、管理制度变化的情况及原因,可能给劳动者带来的损失及补偿等,通过沟通协商达成共识后再去实施。第三,劳方要有维权意识。现在劳方多多少少已经有这方面意识了,虽然在企业内处于劣势不怎么敢表态,不便于出面直接跟老板谈,但可以通过有关渠道如果获得帮助,如劳方可以借助劳动保障部门、法律援助机构、工会系统来坚决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四,政府对中小企业采取灵活措施应对经济危机冲击,正在或已经明确了相应的规则,可以称之为 "定条件、定范围、定底线、定红线"."定条件"是明确企业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灵活变通实行"弹性工资"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其他规章制度等;"定范围"是明确哪些人纳入到"弹性工资"范围,其理由是什么要说明;"定底线"是指实行变通措施必须执行哪些规则,比如"弹性用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弹性工时"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必须报送劳动保障部门审批,等等;"定红线"是指在实行弹性工资制度以后,资方不能违反双方的约定,不能克扣、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否则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政府应该明确规定类似规则对中小企业老板进行必要的指导、监督。南京猎头公司提供制造业企业高端人才猎头服务。

      记者:在经历了一系列的经济动荡之后,现在临近年底,您认为公司是否应该进行调薪?为什么?

      苏海南:调薪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本单位经济承受能力、经济增长状况和解决人力资源保留、激励等问题的需要来分别做出决策。大体可分为几种情况:一是,在经济动荡的背景下,人才要流失,可以有针对性地对某个群体进行调薪,以留住人才。虽然现在要多花一点钱,但这些小钱可以节约将来更多的损失;二是随着今年下半年经济的企稳回暖,部分企业的某些产品销售转好,销售款到账,可以对为此做出特别努力的群体发年终奖;三是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可以在经济承受能力和职工对经济效益增长做出相应贡献的考核基础上,安排部分人员或全体人员增加工资;四是企业现有分配关系不合理,企业效率不增不减或略有下降,为了把有限的资金用于对维持企业生存和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最大的员工群体身上,可以对现有的分配关系作适当的调整,对关键人才和贡献大的员工适当地上调其薪酬,对企业作用不大甚至有负作用的群体则适当下调其薪酬。猎头 


      记者:有人认为"薪酬的制定是刚性原则".您怎么理解?

      苏海南:人们认为"薪酬的制定是刚性原则"是很正常的,可以说是人性的反映吧。进了兜里的钱是很难拿回来的,已经确定的工资标准是很难下降的,已经制定的薪酬制度和形成的薪酬分配关系是很难调整的,因为调整就会损害一部分人的利益或者使部分人增加的利益少于其他人员。但也不是绝对化的,虽说是薪酬具有刚性,但在特定的情况、条件下,在特定的行业企业范围内,基于充分的理由,我们是可以对原有的薪酬制度、薪酬标准、薪酬水平、薪酬关系等做出相应的调整。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劳资双方必须携手并肩、互谅互让来共渡难关,在这个过程中,原来刚性的东西就必须让它具有弹性。所以劳资双方应该对"薪酬的制定是刚性原则"有个灵活的理解,不能把它看成死的、绝对化的东西。南京猎头是专门提供高级人才猎头服务及从事人力资源开发的专业公司。

      记者:您认为薪酬与企业、与个人来说应不应该公开?为什么?薪酬政策呢,是否要透明化?为什么?

      苏海南:薪酬是否公开,回答这个问题应该很简单、很明确。首先,薪酬制度、薪酬标准、执行办法是必须公开的,因为这是涉及到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有关要求,是必须要公开并充分征求员工意见的,制定的制度也必须要让全体员工所知晓,这是毫无疑问的。具体到每个人的收入是否需要公开,这个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做决定。主要是要根据本企业文化、从业人员的心理状况等情况作出决策,因为薪酬公不公开是一个心理承受和大家习惯相关的问题,可能多数企业、大多数人是不希望公开的,不论是拿多的还是拿少的大都不希望公开,拿少的公开了面子上过不去,而拿多的呢,按照咱们中国老百姓的传统习惯是财不外露,也不希望公开。如果是这么一种企业文化,绝大多数人是这么一种心理状态,不公开也是可以的。反过来讲,如果本企业的文化和员工心理习惯觉得薪酬公开没有负面作用,则可以公开个人收入。但有一类人薪酬除外,即企业经营者的薪酬应该公开。其中,国有企业负责人按照"厂务公开"原则其薪酬是应该公开的;作为上市公司老总的年薪,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是必须在企业年报中公开的,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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